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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装备

CE个人防护装备指令

个人防护装备(PPE)

个人防护指令PPE 是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的简写,旧指令号为89/686/EEC,最新指令号2016/425。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个人防护设备(PPE)的销售必须符合指令89/686 / EEC中规定的技术标准。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严重的工伤或疾病。除了面罩,安全玻璃,安全鞋以外,PPE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了大量的呼吸防护设备、防护服、包括安全帽、护目镜、听觉保护器(耳塞)、安全手套、安全鞋、呼吸器和安全带。

AENOR是国家认可机构(ENAC)授权的公告机构。

 

  1. 涵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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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机构参与的个人防护设备属于第II和III类。

    AENOR被授权根据CE体系第11-B条的规定,通过监测来验证III类PPE的符合性,以确保生产质量。

    已经协调以符合个人防护装备指令的标准清单包括200多个标准。 因此,建议查阅清单,以找出适用于特定产品的标准。

     

  2. 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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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标志提供不受限制的进入欧洲市场的途径,消除贸易壁垒并允许产品的自由流动。

    CE标志确保产品不会损害其安全性并保符合证欧洲的一些通用安全标准。

     

  3. 认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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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方案在指令89/686 / EEC中有详解。

    在认证方面,AENOR有权根据第11-B条CE系统验证第III类PPE的合规性,以通过监测确保生产质量。

    直接以ISO 9001审核访问的的方式审核。可以由由AENOR或其他机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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